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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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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精准把握时代脉搏,创新性地提出并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这一思想不单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迈入全新发展阶段。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与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应运而生,是重大的理论创新成果。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及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党中央高瞻远瞩,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了其战略定位、目标任务与重大举措,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筑牢了有力的法治根基。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利器与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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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个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首要原则,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要点。其凸显了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中的根本性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保障。

    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与法治的统一,确保党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并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唯有如此,方能保证法治的正确方向,推动法治建设持续前行。同时,要不断强化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提升党领导法治建设的能力与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乃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与力量源泉。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秉持人民至上,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致力于为人民谋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关注人民的需求与期望,确保各项法律制度切实体现人民的意志与利益。

   为达成这一目标,我们需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理念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领域、全过程。在立法时,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确保其合法合理;执法时,严格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司法实践中,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现公正高效的审判结果。

    唯有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我们方可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重大原则,不仅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与宝贵经验,更明确指出了迈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唯一正确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根于我国国情,契合人民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它强调在党的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保证国家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此道路既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又立足我国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与时代特征。

    沿着这条道路,我们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同时,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在司法领域,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此外,加强全民法治观念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法治中国建设与信用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群众基础。

   总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由之路。在未来的征程中,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沿着这条道路前行,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与基石,更是全体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和共同信仰之源。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

   坚持依宪治国,意味着国家的各项事务均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这要求我们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均贯彻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全面有效实施。

   坚持依宪执政,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领导国家事务时必须始终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这要求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切实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同时,党还要通过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能够在宪法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

   在具体实践中,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要坚定维护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宪法实施的正确方向,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向前发展。

   同时,还要坚决维护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人民民主专政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坚持这两个根本政治制度不动摇,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

   总之,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我们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不断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重要依托,其核心价值在于为国家的各项活动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框架,确保国家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不受侵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要求国家的制度体系更完善、治理能力更高效、治理过程更民主、治理结果更公正。在这一进程中,法治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治不仅为国家治理提供明确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还通过法律的实施和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社会各方面严格守法,确保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在法治框架内有序进行。

   具体而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立法质量,确保每一部法律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和信任。

   二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同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体人民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同时,加强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总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不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规划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是核心内容,更是推进这一伟大进程的关键抓手。这一体系的构建,旨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建设,为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人民的幸福安康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涵盖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这一体系以宪法为统领,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构成,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全面覆盖。这一体系的完备性,确保了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法治体系的重要支柱。它要求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同时,通过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举措,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确保法治实施不走样、不变形的关键。它要求建立健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强化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信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元化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法治体系的运行提供了必要支撑。它要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信用法治素养;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法治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加强法治信息化建设,提高法治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信用化水平。

   最后,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党依据党章党规管党治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通过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的科学性和执行力,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能够在宪法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

   总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各个方面狠下功夫、做好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共同推进,以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构成了我们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深刻揭示了法治建设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要求,为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它要求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依法治国过程中,我们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执政,是党的执政方式的基本要求。它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确保党的执政活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依法执政不仅要求党带头遵守法律,更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依法行政,是政府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它要求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政府的一切活动都在法律的授权和监督下进行。依法行政的核心在于规范政府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它要求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同时加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实现三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法治国家是目标,法治政府是主体,法治社会是基础。只有三者共同推进、一体建设,才能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在实践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法治工作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同时,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实践,共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更大成就。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构建了法治建设的基本格局,也是确保法治体系健全、法治国家建成的四个关键环节。这一方针的提出,深刻把握了法治建设的内在逻辑,也寄托了对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实践、协同推进法治进程的殷切期望。

   科学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它要求立法工作遵循客观规律,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志,确保每一项法律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解决实际问题。科学立法强调立法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注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论证评估,确保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只有制定出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法律,才能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有力支撑。

   严格执法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它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严格执法强调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要求执法过程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严格执法要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执法过程中的简单粗暴和权力滥用。

   公正司法是法治建设的生命线。它要求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持公正原则,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公正司法强调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结果的公正合理,要求司法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能够抵御各种干扰和压力,坚持独立审判、公正裁判。只有实现公正司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它要求全体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民守法强调法治观念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培育,要求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素养等方式,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全民守法还要求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

   这四个环节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协同推进这四个环节的工作,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确保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更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伴随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愈发频繁,涉外法治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更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强调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进法治建设。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完善国内的法律法规体系,还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与国际社会的法治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改,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法治秩序。

    其次,完善国内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确保我国的法律在国际交往中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加强国际法的研究和运用,提高我国涉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最后,积极参与国际法治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与其他国家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建设。通过国际合作,更好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全球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总之,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为中国的对外开放和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贡献力量。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中,法治工作队伍起着不可或缺且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推动法治进程、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因此,建设一支德才兼备、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既是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德才兼备,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核心标准。“德”指法治工作者应具备的高尚品德和职业操守,包括坚定的法治信仰、强烈的责任感、公正无私的立场以及良好的道德风范。他们应当以身作则,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行为,树立法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才”则是指法治工作者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包括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敏锐的法律思维以及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他们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紧跟时代步伐,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

   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我们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法治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引进优秀人才等方式,不断提高法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法治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奖励机制以及晋升机制等,鼓励法治工作者积极投身信用法治事业,为信用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法治工作者依法履职、廉洁从业。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等方式,确保法治工作者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总之,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工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的中坚力量,其角色与地位无可替代,是引领法治潮流、推动法治实践的“关键少数”。他们不仅是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更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者、践行者,其言行举止对全社会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

   因此,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这不仅是领导干部个人修养的体现,更是其职责所在、使命所系。领导干部只有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只有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治思维,才能科学决策、依法办事;只有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只有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才能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通过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法律,了解法治精神,掌握法治方法。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定期考核通报等制度,激励领导干部积极学法用法,形成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信用监督、舆论监督等多元化监督方式,形成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全方位监督网络,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总之,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实施的重要举措。只有让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才能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良好风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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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路径。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文/信监官网,信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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